少校营长,竟然从腰间拔出了自己的配枪。
用枪,先挑了一下,戴在自己头上的帽子。
然后,才开始说话。
而且,所说出来的话,也是盛气凌人。
好像他的话,就是命令。
谁如果敢不听从他的命令,马上就会开枪,就地正法。
“长官,你非得要征用这辆车吗?”
慕容兰的口气,强硬了起来。
“老子必须得用。”
“因为,老子他妈的走路走累了!”
只是走路走累了。
就必须得征用汽车。
也就是走路走累。
而不是有什么,特别紧要的军务。
郎娃算是看出来了。
这东北军,毕竟都是走一路,抢一路的队伍。
不管什么时候,都他妈的匪性难改。
特别是一些下级军官,永远都遵从着有枪,就是草头王的教条。
毕竟,眼下驻扎着这座县城的人,是他们。
在这座县城里,他们不但人多,而且枪也多。
因此,也就认为他所说的话,那就是吐唾沫钉钉儿的事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