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要沿着烧焦的皮肉缝隙,用刀慢慢割开,把骨头一块一块拆出来。
把肋骨磨尖,正好做几根剔狗牙的签子;
腿骨够粗,劈开之后能刻几个骰子玩;
掌骨做成个铃铛坠子,就挂在屋檐下,风吹起来叮当响,多有意思;
碎骨头渣子也不能扔,磨成粉撒在花盆里,花儿必定会养得更加艳丽;
唔,对了,头盖骨得整个取下来,磨光滑了送去给永安王的猫当食盆,这就叫物尽其用。
想到永安王那只挠了她的猫,福安郡主脸色一沉。
那只畜生,她迟早要扒了它的皮。
“花灯已赏完,裴某要归家了,郡主自便。”走到花灯巷道的尽头,裴明镜终于开口了。
福安郡主都要被他这话给气笑了。
合着将有灯的地方走完,就算赏完灯了?
但她不能把心里话说出来。
“天色已晚,裴大人能不能送我回家?我害怕。”福安郡主怯生生地看着他,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。
她很清楚自己这副姿态的杀伤力。
从小到大,只要她露出这副表情,那些京城的公子哥们都会乖乖地听她调遣。
没有人能拒绝她。
没想到裴明镜却指着她身后的四个护卫道:“郡主的护卫难不成是摆设么?”
“郡主若是害怕的话,裴某明日便建议大长公主给您再多加几个护卫。”
福安郡主: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