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嗯。”他略显局促地做了一系列小动作,最后只回答了一个字。
好吧,果然是几年不见生疏了。
就这氛围,谁能想到他还在上小学的时候,陈烟给他辅导功课是怎样一副鸡飞狗跳的光景?
佳姨的手艺一点都没变,她拿来挣钱的红烧猪肘子依旧是餐桌上最秀色可餐的菜式。
小时候陈烟愿意跟着陈铺良来给他打掩护,有很大一部分原因,就是因为来这里可以不用花钱就能吃到酥香软糯的猪脚饭。
小时候张智影还老跟着她学,把所有想吃的菜都夹到自己碗里,最后再盖上两坨肘子肉。
左手拿着勺子右手拿着筷子,就这样左右开弓,几十秒钟就能把一碗饭拌好。
“自己夹菜啊,烟烟,你小时候不是最喜欢吃这个肘子吗?好久没来阿姨家吃饭了,敞开了吃,不够厨房还有。”
“谢谢佳姨。”陈烟忙端着碗去接佳姨夹过来的那一筷子肉,连不好意思都没来得及。
张智影低头扒着米饭,眼睛却时不时转到陈烟那边观察她的表情。
“臭小子,还不好好跟你姐学着点,还有几个月就要高考了,我看你最后能考多少分。”佳姨给陈烟夹完菜,又用筷子敲了敲自己儿子的碗。
他们两家人快二十年的交情,陈烟从小听话懂事,顺利考上大学不说,还成功保研到了全国排名第一的美术院校。
再看看她这个只知道长个头的儿子,文化成绩不行,只能送去走体育特长生这条路子。
开学就要单招了,还不知道他每天在学校里训练的到底怎么样。
张智影端起碗闪躲,眉宇间展露不快。
“还让不让人好好吃饭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