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愿意!我愿意!”
等了两年的答案终于落下。
霍云起高兴地用野花编织成一个戒指,带在了林晓月的无名指上,如实珍宝般将她抱起,带着她悬空飞舞。
远处的吴氏姐妹看到这一幕,只觉得欢喜,对视一眼。
婚礼被定在了北大荒一年中最美的金秋。
天高云淡,层林尽染。
没有奢靡的美食和场景,没有繁文缛节的仪式,可在这片他们共同努力战斗的土地上,在战友们、同事们热烈的欢呼和祝福声中,站在熊熊燃烧的篝火旁,两人面对面站着。
霍云起深呼吸了一口气,摸着自己的胸口,抬起手,拿着林晓月专门画下来找铁匠做的铁戒指,相互带上。
而林晓月穿着小白裙,那乌黑挽起的头发,用几朵在原木小屋前采摘的黄白花朵簪着,她笑容很纯净,在这样素净的衬托下,依旧美得惊心动魄。
身旁的篝火越燃越旺。
架在上面的烤全羊已然被炙烤出了油星,滴在下方,发出滋滋作响的声音,像是美妙的乐曲。
此时,吴菲小跑过来,手里拿着一叠厚厚的信件,气喘吁吁地递给了林晓月。
林晓月困惑地接过。
只看到信封上笔迹不一样,很明显是不同的人写的。
只是上面的落款,全都是军医大学的同学。
她一一打开,认真的翻看着。
“林医生,对不起,如果不是当年我鬼迷心窍,你就不会遭受那么多的麻烦。”
“林医生,听说你要结婚了?我真心祝贺你!过去的无知伤害,请原谅……”
“看着报纸上你的功勋,才知道自己多么狭隘。祝你幸福,林医生!”
看着曾经的同学祝贺她的词汇,林晓月的笑容勾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