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警的几个警察都觉得元枫小题大做,在他们眼里这就是家庭矛盾,孩子不懂事赶出去,目的不就是为了让孩子听话么。
现在孩子知道错了,人都回来了还折腾什么,虽说是撬了家里的锁,这不是没带钥匙,她这个养母电话又打不通,孩子能怎么办,总不能一直站在外面傻等。
但看到元枫硬刚老警察,他们也不敢再和稀泥,只能公事公办。
事件不算严重,还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程度。
哪怕元枫要求严肃处理,张天明也不会伤筋动骨。
张天明进屋后并没有拿到什么财物,家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。
针对撬锁也只能判个故意损坏财物罪,警方对其批评教育或治安处罚。
元枫没指望这件事能把张天明送进去,她要的就是这个书面判决。
早在前几天,元枫就开始着手把张天明从自己户口本迁出去,不然真惹出什么事还会牵连到她。
可事情没那么好办。
咨询过后才知道,最好的处理方式是两人都同意后去民政局直接办理,想也知道,张天明肯定不会同意。
其次是去法院起诉,但是需要证明是养子行为导致关系恶化。
这方面证据元枫保留了不少,张天明从小到大惹的祸都是元枫善后,花出去的钱不是小数目。
现在的判决书也为顺利解除关系增加了砝码。
第二天,元枫拿着这些东西,去法院正式起诉解除母子关系。
两个月后,户口本上终于只剩下一个人,元枫整个人都轻快不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