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秦朗同学,麻烦你写下地址,我帮你寄,寄过去!”
“就那么喜欢他?”
秦朗微微低头,看着肩膀不停耸动的徐梦瑶,不用看都知道,她的眼睛肯定红成了兔子,在极力的压抑没有哭出声。
徐梦瑶缓缓点了点头:“嗯!”
怎么不喜欢呢?那天她被人骗进那种地方,差点就出事,是王博忽然出现救了她,那一刻,她也终于理解为什么电影里的姑娘们,总会爱上那个危急时刻来救她们的英雄。
那一刻,真的是一眼定终身。那几天她待在家里哪里都不敢去,直到爷爷告诉她,一切的危险都已经解决了,她才敢出门。
只要一闭上眼,就会想起那天王博英勇的画面。她很想找到她的救命恩人,可因为当时光线太暗,他又带着口罩和帽子,压根看不见是长什么模样。
要在偌大的首都找个不知道长相的人,比大海捞针还难。
她本来以为,这辈子都见不到救她的英雄了,却不想,上次去首都医科大学校庆表演,她站在台上,一眼就看到了那熟悉的衣服和帽子,他还是带着口罩。
那一刻,她就想起了以前宿舍的舍友们说的命中注定是什么意思。
站在台上跳舞时,她一直担心他会突然跑掉。
好不容易等到表演完,她立马去跟王博打了招呼,借口让王博带她逛一逛校园。
在从闲聊中得知王博那天确实去过迪厅,又从口袋里掏出了她给的奶糖,她便确定,王博就是她的救命恩人。
嗯,故事里都是怎么写的?哦,救命之恩该以身相许。
所以,她就这么做了,她说要当王博的女朋友,王博同意了。
她打小就跳舞,在舞蹈方面,她是天才,可是在人情世故其他方面,用舍友的话说,就是单纯得可怕。
她不知道怎么谈恋爱,但以前从舍友口中也听到过一些,喜欢一个人,就是无条件的对他好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