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相较于房间里的其他地方,客厅采集到的指纹太少,按理来说,客厅才是活动的主要场所,凶手把自己碰过的地方都清理掉。”恰巧也把昨晚那个男子的指纹清理掉。
但这也只是佐证另有凶手,且这个凶手很小心谨慎而已。
“不,还可以说明,凶手跟于诗诗熟识。”唐司晨分析道:“如果凶手是偷偷潜入,或是伪装成工作人员骗于诗诗开门,那么大可以戴手套,不用多此一举清理现场,显然是于诗诗自己开门把人放进房间,甚至在客厅逗留了一段时间。”
“我认同唐小姐的分析,从客厅指纹的分布看,凶手不仅和于诗诗相熟,而且感情应该还不错,当时两人应该是一同坐在长沙发上喝咖啡聊天,因为我还发现吧台有一个咖啡杯清洗过,而茶几上摆放着的咖啡杯上则有于诗诗的指纹和DNA。”
法证科的警员也说出自己的观点,怪他们先入为主而忽略了这些疑点,如今细思才发现并非没有破绽,而是他们失职了。
凶手是女性,身材纤细,身高一米六五左右,熟悉钟炜酒店的内部布局,和于诗诗极有可能是知交好友,并且当时就在酒店内。
符合这些条件的……要么是周家人,要么是钟炜酒店的高层,因为只有她们才能接触到酒店内部的机密布局,且能入得了于诗诗的眼,能约出纪晴晴。
唐司晨和谭sir等人看向周攸宁。
周攸宁垂着眉眼,虽然看不清他的神情,但他的脸色极其难看,显然是已有了怀疑的人。
“谭sir,警方不是拷贝了监控视频吗?我们再看一遍视频,或许……”或许能发现新的线索证明不是他心里的那个人,也或许,可以让他死心。
谭sir点头,将他们带进法证科的一个房间,一进去就看到一面充满着技术感的大屏幕,手下警员在操作台操作了一番后,大屏幕上分隔出四个画面,分别纪晴被害洗手间附近走廊,四楼拍到凶手出现的更衣室门前,还有三十五楼走廊电梯口,以及电梯监控。
监控视频从昨日十点开始,这个时间点纪晴还在发布会场,四楼更衣室有工作人员进出,但并没有看到跟凶手身材相似的。
十点三十七分,纪晴进入洗手间,根据其他三位当时同在洗手间的女子供词,最后一个人离开女洗手间的时间是十点四十二分,而唐司晨是在十一点左右进入洗手间发现纪晴被害。
因此凶手行凶时间是在十点四十二分到十一点这十八分钟之间,监控上凶手从四楼更衣室出来的时间十一点十五分。
女警员做过现场模拟,从三楼的通风口到四楼更衣室,最慢也仅需要十分钟,再加上换衣服,以凶手的行动速度,似乎有些慢了。